近期,房地產行業再次因涉稅問題成為輿論焦點。7月15日,稅務部門公開通報了兩起房地產企業因惡意逃避繳納欠稅被依法查處的案件,涉及浙江省天臺茂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茂龍地產”)和大連吉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吉城地產”)。這兩家企業不僅長期拖欠巨額稅款,而且在稅務機關依法催繳期間采取轉移資產、逃避催繳等手段,涉嫌違法犯罪行為。此次公開曝光也明確傳遞出一個信號:稅務部門將嚴厲打擊逃避繳納欠稅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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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稅務部門披露,茂龍地產自2022年6月以來,累計產生欠稅超過1億元(10067.21萬元),其中以土地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為主。在稅務機關多次發出催繳通知、約談企業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后,該公司仍拒不履行繳稅義務。更為嚴重的是,企業還被發現多次將資金劃撥給控股股東,且在稅務部門依法追繳稅款過程中,采取“換辦公地點、拒接電話”等手段逃避催繳,具有明顯的惡意和主觀規避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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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城地產自2019年12月以來,累計產生欠稅3616.66萬元。稅務機關曾四次送達催繳通知,進行多次約談,但該企業依舊不予繳納。為躲避稅務追繳,該公司在未備案的情況下新設銀行賬戶,并通過該賬戶收取大量購房款項,意圖隱匿收入并挪作他用。這一行為已超出普通欠稅范疇,屬于明顯的逃避追繳欠稅行為。
在公安機關介入后,兩家公司分別繳納了部分稅款,茂龍地產繳納了5500萬元,吉城地產繳納了2480萬元,其余稅款仍在進一步追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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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指出,欠稅是企業在規定時間內未按時繳納稅款的行為,而逃避追繳欠稅則是在稅務機關依法催繳時,企業通過隱匿、轉移財產等方式阻礙稅務執行,性質更為嚴重。
按照《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逃避追繳欠稅行為不僅需要補繳稅款和滯納金,還可處以欠繳稅額0.5倍至5倍的罰款;情節嚴重者,將被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相關條文,欠稅數額超過10萬元,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此次兩家企業在警方立案后繳納部分欠稅,也是出于希望在量刑上爭取從輕處理的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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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正文指出,當前部分企業逃稅行為頻發,一方面是因為房地產行業普遍面臨資金緊張,尤其是中小型房企,稅收壓力進一步加劇;另一方面,部分企業存在僥幸心理,試圖通過技術手段和隱匿操作逃避監管。然而,稅務系統與公安機關的協同執法能力正在持續增強,一旦涉稅行為被發現,后果遠比及時申報、繳稅要嚴重得多。
他建議,確因經營困難而無法按時繳納稅款的企業,應主動向稅務機關說明真實情況,依法申請緩征,而非采取轉移財產、逃避責任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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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財政稅務學院副院長田彬彬表示,稅務合規不僅僅是一項法定義務,更是企業長期可持續發展的關鍵保障。企業一旦被列為嚴重失信納稅人,未來將面臨行業準入受限、銀行信貸收緊、政府項目無法參與等一系列不利后果。對于房地產企業來說,這種不良記錄甚至可能成為企業融資、拿地、銷售等方面的致命障礙。
同時,為逃避稅收責任而采取的資金轉移、財務造假行為,也會嚴重破壞企業內部控制體系,導致公司治理混亂,增加企業運營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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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國家對稅務執法日益規范化、法治化。隨著大數據手段的普及,稅務機關對企業涉稅行為的監管能力大幅提升,納稅行為越來越難以“躲避”在灰色地帶。特別是在房地產行業,稅收制度成為加強監管、防范風險、維護市場秩序的重要抓手。
稅務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支持房地產行業健康發展是稅務機關的重要職責,但這一前提必須建立在企業依法誠信納稅的基礎上。對于正常經營但確有困難的企業,稅務機關將繼續提供服務與支持;但對于有能力繳稅卻惡意逃避責任的行為,將依法追究到底,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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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茂龍地產與吉城地產被公開曝光,不僅是對房地產行業涉稅亂象的警示,更是對全體企業經營者的一次敲鐘。企業能否走得長遠,關鍵在于是否具備合規意識、守法精神。
稅務機關也在倡導“寬嚴相濟”的執法理念。對于主動配合、積極整改的企業,將依法提供緩征、分期繳納等便利;但對那些惡意對抗監管、故意逃避繳稅的行為,將堅決依法處置,構建公開透明、公平有序的稅收環境。
房地產行業正處于深度調整期,資金鏈緊張、項目推進受限的問題比比皆是。但在稅收問題上,房地產企業絕不能抱有僥幸心理。逃避繳納稅款,尤其是惡意逃避追繳的行為,不僅可能引發行政處罰,更會觸碰刑事紅線,斷送企業未來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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