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描述
工作內容:
1、貫徹執行國家生態環境保護、管理方針、規章制度和上級各項規章制度,在公司上級領導下開展環境保護工作。
2、研究生態環境保護的理論、政策和法規,識別和獲取適用的環境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并貫徹執行;進行法律和法規遵從性評估;及時修訂環保相關制度和程序;
3、識別和評價公司項目環境因素,控制和規劃重要的環境因素;制定環境保護工作計劃;根據公司生產特點和存在的重大環保問題,制定詳細可行的防控措施;對污染、破壞事故發生地點,應當制定應急預案;
4、負責污水處理站現場運營,包括污水處理站的生產、設備管理、安全管理、成本控制、臺賬維護和現場衛生管理,完成日常工作目標任務等目標任務。
5、每天分析污水處理站的檢測結果和運行記錄,隨時了解水處理的運行情況,及時解決運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保證污水處理系統的正常運行,出水水質穩定,廢水處理各項指標達標;每天對各水處理斷面的水質指標進行測量分析。如有異常情況,應及時解決并向上級報告,防止異常情況進一步擴大,造成不必要的影響。
6、負責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方面的教育、培訓和信息交流工作;
7、負責公司環境管理監督檢查工作,配合上級對公司環境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制定整改措施,并報告整改結果;
8、組織監督各項應急準備工作的落實,及時向上級領導、上級主管部門和地方有關部門報告環境污染事故;參加上級政府和單位組織的檢查和事故調查;實施事故處置方案的實施;
9、負責公司環保臺賬的管理和更新;
10. 通過口頭報告、書面文件、座談會、會議和公開聽證會等形式傳達評估結果和治理建議;
11、管理環境監測系統,制定監測法規和監測技術規范;
12、對突發污染事故開展環境監測,分析環境修復過程中的環境質量,采取相應處置措施,提供監測數據;
13.制定和修訂環境技術標準、方針、政策和法規。
14.完成政府及上級單位環保資料報送工作,及時上傳環保平臺相關數據資料。
1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環保工作)。
三、資格:
1、本科及以上學歷,環境工程或化學工程專業;
2、取得注冊環境工程師資格證書者優先;
3、3年以上環保工作經驗,理論基礎扎實,熟悉各種水處理工藝和一般水處理設備,能獨立完成污水處理站的運營;
4、具有良好的溝通能力,積極主動,責任心強,具有優秀的職業素質;
5、精通AutoCAD機械制圖及辦公軟件;
6、熟練使用各種環境管理設備和工具;
7、具有良好的語言組織和應用能力,能夠獨立撰寫報告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