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描述
(1)以企業法人委托人的身份處理與工程項目有關的外部關系及簽署有關合同等其他管理職權,在處理與工程項目有關的外部關系及簽署有關合同等事項時不得擅自做主,需請示副總經理及以上領導方可進行。對于現場協調等小事項有決定權;
(2)與甲方主管部門、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分包單位等建立良好的協調機制;
(3)負責工程竣工驗收申請書的制作和報審,參與竣工驗收。負責竣工后的工程保修和項目管理工作的經驗總結;
(4)管理工地日常事務,考察管理人員日常工作狀況,查處違規、違法行為操作;
(5)項目進度款、簽證及工程款催收;
(6)負責施工工人操作規范培訓及安全教育;
(7)做好現場各方面工作主持召開項目辦事處會議,對項目的整個生產經營活動進組織、指揮、監督和調節;
(8)負責該項目的人員調配管理;
(9)負責組織各種資源完成本次項目施工合同約定內容,對工程質量、成本、施工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狀況予以控制,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工期的實現,認真履行施工合同;
(10)負責現場的用度,統計現場各種費用(生活費、宴請費、差旅費、工資、借支、現場采買費、人事禮品、其他費用)上報公司財務;做好現場人員用工管理及考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