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關于做好2021年度第二次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的通知》。
1檢查時限
8月27日至11月15日
2檢查事項與檢查內容(建筑領域)
(1)對建筑市場監督執法聯合檢查
對房建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檢查:核實施工現場項目經理等人員是否與投標文件、合同一致,項目班子成員是否在本企業繳納社保,是否按照合同約定周期撥付工程款。
對建筑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制度落實的監督檢查:項目現場建筑農民工工資支付及相關制度執行落實情況。重點檢查農民工工資支付平臺錄入情況、農民工工資支付和管理情況,項目經理和項目總監和工人實名制考勤情況。
(2)對各類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工資支付情況聯合檢查。對建筑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制度落實的監督檢查。
(3)對勞務派遣用工檢查聯合檢查。對建筑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制度落實的監督檢查。
(4)對消防安全聯合檢查。核查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等情況。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做好2021年度第二次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城管局、濟南、青島、淄博、棗莊、東營、濟寧、威海、菏澤市水務(水利)局,濟南、青島市園林和林業(綠化)局,廳機關有關處室:
近日,省“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聯系會議辦公室印發了《2021年度山東省第二次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集中抽查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魯雙隨機辦函〔2021〕3號),并于8月26日啟動2021年度第二次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抽取了檢查對象,本次檢查時限為8月27日至11月15日。為做好此項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檢查事項和檢查內容
(一)牽頭事項
1.對建筑市場監督執法聯合檢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發起,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為配合部門,檢查對象為全省16市部分建筑市場從業單位,檢查實施部門為省級相關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檢查內容:(1)對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檢查:核實施工現場項目經理等人員是否與投標文件、合同一致,項目班子成員是否在本企業繳納社保,是否按照合同約定周期撥付工程款。(2)對建筑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制度落實的監督檢查:項目現場建筑農民工工資支付及相關制度執行落實情況。重點檢查農民工工資支付平臺錄入情況、農民工工資支付和管理情況,項目經理和項目總監和工人實名制考勤情況。
2.對物業管理活動聯合檢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發起,省市場監管局、省消防救援總隊為配合部門。檢查對象為全省16市部分物業服務企業。檢查實施部門為省、市、縣(市、區)級相關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檢查內容:檢查物業服務企業是否依法承接退出項目;檢查物業服務企業是否依法依約提供服務;檢查物業服務企業是否依法使用公共部分;檢查物業服務企業是否依法報送報告信息。
(二)配合事項
1.對養老機構聯合檢查。省民政廳牽頭發起,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消防救援總隊為配合部門。檢查實施部門為市、縣(市、區)級相關部門。檢查對象為全省16市部分養老機構。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檢查事項: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運行、維護管理情況監督檢查。檢查內容為:對養老機構的無障礙設施建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對各類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工資支付情況聯合檢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發起,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管局為配合部門。檢查實施部門為市、縣(市、區)級相關部門。檢查對象為全省16市部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檢查事項:對建筑市場的監管檢查。檢查內容為:對建筑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制度落實的監督檢查。
3.對勞務派遣用工檢查聯合檢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發起,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管局為配合部門。檢查實施部門為市、縣(市、區)級相關部門。檢查對象為全省16市勞務派遣相關單位。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檢查事項:對建筑市場的監管檢查。檢查內容為:對建筑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制度落實的監督檢查。
4.對消防安全聯合檢查。省消防救援總隊牽頭發起,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為配合部門。檢查實施部門為市、縣(市、區)級相關部門。檢查對象為:16市部分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檢查事項:對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抽查情況的監督檢查。檢查內容為:核查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等情況。
二、檢查要求
1.各級各相關部門于9月5日前自行登錄省“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臺,完成檢查對象與檢查人員的隨機匹配工作,并將本部門檢查人員匹配情況、檢查人員聯系方式報送至同級檢查任務牽頭單位。牽頭單位的檢查人員任檢查組組長,負責該次檢查任務實施期間的組織協調管理,統一安排檢查日程、檢查方式,組織實施聯合檢查。配合單位的檢查人員要積極配合、服從組織安排,分工協作完成檢查任務。
2.檢查人員要按照本部門、本系統抽查工作規范(實施細則)要求,進行檢查。按照以下8種情況認定檢查結果:未發現問題;未按規定公示應當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通過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發現問題已責令改正;不配合檢查情節嚴重;未發現開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經營活動;發現問題待后續處理。根據“誰檢查、誰錄入、誰公示”的原則,檢查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將檢查結果錄入省工作平臺(2021年11月15日前完成檢查結果錄入)。
3.各級各相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和一般違法行為減輕行政處罰事項清單》,審慎開展后續處理。
各級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統籌執法資源,按照時間節點,認真開展檢查,并于11月15日前將抽查事項工作總結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如有不明問題或需協調事項可及時與我廳聯系。
建筑市場監管處(對建筑市場監督執法聯合檢查、對建筑市場的監管檢查),聯系人:張璐,聯系電話:0531-87086927。
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對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抽查情況的監督檢查),聯系人:李霄,聯系電話:0531-87087015。
城市建設處(對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運行、維護管理情況監督檢查),聯系人:孫寶印,聯系電話:0531-87087169。
物業管理處(對物業管理活動聯合檢查),聯系人:曲興隆,聯系電話:0531-87086931。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8月31日
【觀點僅代表作者,不代表本站立場】
掃一掃添加微信
使用小程序
使用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