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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建筑應屆畢業生分享自己試用期沒過,主管提議要她自愿離職,讓她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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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月畢業求職旺季,對建筑應屆畢業生而言能否順利邁入職場是人生的一個階段,進了公司是否通過試用期又是另一項課題。近日有建筑應屆畢業生分享,她試用期沒過,主管要解雇她同時,還勸她可選自愿離職,一副站在她立場著想的說辭,讓這位建筑應屆畢業生炸開要她別掉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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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建筑應屆畢業生在筑招網交流論壇表示,這是她人生第一份工作,但試用期沒過。主管提議,如果自愿離職,之后新公司打來問,他會說是個人原因離職,不會說是她試用期沒過。她算了一下,若照公司規定,她能獲得賠償可能有6000元,但她還沒想好是否要提自愿離職,只是發文提問「賠償什么時候會收到?離職當天?還是跟我剩下的薪水一起?」、「我七月工作的這幾天薪水什么時候給我?」這2大問題,并請教建筑應屆畢業生還有什么要問的,或該爭取的權益?
針對這位建筑應屆畢業生的提問,引來眾多建筑人才熱心回應,幾乎一面倒表示,「直接等解雇找下家吧,通常在賠償費跟著薪資一起或開支票」、「就不想給的錢啊,肯定是拿賠償費,老板沒這么閑打去前公司問」、「要賠償費吧,還可以賠償費還有失業給付」、「當然是選拿賠償費!不要被威脅了,通常不會打電話問」。
對于當事人擔心若領賠償費是否對下一份工作造成影響,有建筑人才直接回應「這家不用寫上簡歷」、「第一份工作待業久一點沒有人會覺得奇怪」。
勞動局表示:如已確定要解雇試用期員工,雇主須依照規定發放賠償費。建筑應屆畢業生千萬不要因不好意思而枉顧自己應有的權益,求職就業相關議題都可以上筑招網交流論壇提問,或可上勞動局網站查詢相關法規,以避免自己在職場受騙而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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