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4月底到5月31日,北京市開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安全帽使用情況大檢查。按照北京市住建委相關通知要求,自今年6月1日起,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施工單位的安全帽購買、驗收、發放、使用、更換和報廢統一由施工總承包單位負責。
據了解,此次檢查涉及范圍較廣,包括在該市取得施工許可手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檢查分工程項目參建單位自查自糾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執法抽查兩個階段,從實體安全和管理行為兩方面開展檢查。
實體安全檢查方面,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1.安全帽的帽殼、帽襯、下頦帶等是否符合《安全帽》(GB2811-2007)《頭部防護安全帽選用規范》(GB/T30041-2013)要求;
2.安全帽的性能類別和帽殼材質是否符合《頭部防護安全帽選用規范》(GB/T30041-2013)要求,適用于建筑施工現場;
3.安全帽是否具有《安全帽》(GB2811-2007)規定的永久標識和產品說明,是否具有“QS”和“LA”標識;
4.安全帽是否超過有效使用期仍在繼續使用;
5.安全帽是否存在部件損壞、缺失,影響正常佩戴;
6.安全帽是否受過強烈沖擊(即使沒有明顯損壞)仍在繼續使用。
管理行為檢查則包括了安全帽的購買、驗收、發放、使用、更換和報廢等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工程項目要轉變對安全帽的檢查方式,從之前過于關注“是否戴安全帽”,轉變為查“安全帽的質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達到報廢標準、是否適用于施工現場”等,從根本上保證安全帽能夠發揮安全防護的根本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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