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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雇主及HR人員在此招募之際,處于以少對多情境,由于所需處理或過濾事務繁雜,雙方務必采誠信原則讓彼此坦誠相見(談),故HR人員不應輕言放棄誠信原則的堅持;換言之,任何一方均不得有違誠信原則,而妨礙甄試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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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雷1:薪資上漲遠超先前水準,求職者積極獲取更高薪資調幅
不論尋覓新職或跳槽之求職,求職者之諸多項工作價值中,薪資與福利順序皆位居首位。而參考國內HR專家同意非職場新人,跳槽對薪資與福利合理期待約調高原企業薪資給付約10~20%。換言之,跳槽因求職者累積多年實務經驗或實績,于面試時提高薪資幅度應屬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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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若求職者為提高新職薪資,若對面試建筑企業或HR人員告知以不實薪資水準;很可能掉進誠信原則地雷,而讓應聘建筑企業錯誤判斷,可能按照求職者期待薪資錄用;但,也有可能因此拒絕求職者,拒絕提供過高的薪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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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上漲薪資的求職者要知道,HR人員面試后如謹慎以待,追訪原建筑企業主管或同事及薪資水準。若求職者符合于訂立勞動合同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面試企業有權在30日內主動權解雇求職者。
地雷2:自行夸大工作經驗
建筑企業的招聘廣告常列出工作經驗的要求,主要針對職務(位)未來的升任或績效考量,HR人員才會開出工作經驗條件來輔佐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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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職場難免有新人或無經驗者投入,無可厚非;但今日就業市場的勞動力萬分窘況,如建筑企業因苦陷于找不到人力的狀況而將就,降低標準也是常見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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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如跳槽者自行夸大工作經驗,借此滿足求才建筑企業條件,就容易產生名不符實的狀況。
地雷3:以不實學歷自抬身價
招募不宜公開指定只限定特定大學/科系畢業生方得前來該企業應聘;但,事實上確實有建筑企業隱藏公司對學歷上的看法,在約訪建筑人才時如非符合指定學校/科系的學生,則很難擁有面試機會。這種因招募潛規則對非預期學歷者,因不知情而喪失機會,幾乎可視其為無形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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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求職者不得不擇手段以偽造、不實、失效、來歷不明之學歷證書,前來應聘,且有待求才企業HR人員查證、辨認,制造學歷真偽不明,謹慎的HR人員應將之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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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曾發生類似求職者偽造建筑企業心儀公立大學系所學歷證書,雖一時蒙騙過關,終究只包不住火,被送依法究辦。
地雷4:夸張職位,經驗豐富
大建筑企業作業分工細致,各職位擔負作業項目明確,職位層級也明確。故求職者應征時,必須按照其工作年演進所擔任職位,依據年月分別逐項分列清楚(包含每項職位起訖日),一般爭議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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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來說,若曾擔任代理主管,亦需加注在期間的職級、地位,不得將代理職位,有意疏忽寫成主管職位,變成張冠李戴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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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許多中小型建筑企業多半有多功能現象,規模小但企業基本作業麻雀雖小,也要五臟俱全,常導致如總務、采購、出納、人資全由一人全包辦,其實際負責業務工作遠大于其職位范圍,這時若在求職期間,就應明列其工作項目優先,因為很難憑三言兩語說清楚在原工作上對公司的貢獻。
地雷5:項目或研發等優良工作表現
求職者若曾參加項目或研發等計劃,且績效優異,精要摘要其重點。反之,若只是該項目或化計劃資料或紀錄者,不曾參與其中,應避免為求增加工作表現而自曝其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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